代理加盟合作协议(代理加盟)

2023-05-17 16:37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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蜜雪冰城是时尚休闲的奶茶饮品店,它产品丰富,绿色新鲜养生产品为主,因为产品特色十足,在市场上受到消费者一致好评和追捧。

蜜雪冰城加盟费

(二)特许经营合同样本;

(四)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、服务、设备的价格和条件;

加盟一家预制菜门店需要投入前期的加盟费用、店面租金、装修、设备采购等投资费用,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投入人力、进货、营销、房租等长期成本。

然而,一边是玩家们选择通过“开放加盟”来攻城略地,另一边行业内又频频传来创业者加盟预制菜失败的消息。

(十一)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。

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属于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,故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中明确禁止的相关规定属于“效力性强制性规定”,则若违反这一规定,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
如何判断是加盟合同还是合作协议?(查看全文)

华莱士的产品种类繁多,包括汉堡、炸鸡、薯条、饮料等多种快餐产品。产品口味独特,且不断推出新品,能够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,提高销售额和盈利能力。

20、因本案《合作合同》不属于《特许经营合同》,智能酒柜加盟商败诉,10万平台使用费不能退

开展业务

扶持政策:

同是预制菜起家,味知香截止到2021年,才突破了1000家加盟店;舌尖工坊曾经在短短4个月里,加盟意向店签约数达到6000家,累计获得16亿元融资,但目前在全国已开业的门店也仅有300家左右。

趣店罗敏做校园贷出身的,如今也盯上了预制菜“风口”。

另一位创业者加盟预制菜前后也花费了30多万,开业三个月不到就不干了,因为不赚钱,一天下来进店的顾客寥寥无几,连电费都不够,更别说店租和人工成本费用了。

优势

还有一些创业者在成为聚合支付代理商后抱怨连连,说系统不好做,产品不好落地。其实很大的原因,就是在支付公司的选择上,过于着急,选择了一些刚成立,价格便宜,或者不怎么出名的支付公司合作,这样的选择,自然是给自己在后期埋下了大量的麻烦工作。

加盟合同写成合作协议有效吗?(查看全文)

“说是意向店,是否能开得起来都是问题。”据一位预制菜业内人士透露,其团队曾去调研过舌尖工坊,“上海大部分门店,一天营业额都不到1000元。”而有些上半年开的店,因经营不善已经闭店了。

还有农夫山泉、双汇也跨界入局预制菜赛道,最近连深圳地铁也加入赛道,和农锦源联手打造的餐饮品牌“深铁食研室”,推出预制菜。由于门槛较低,接下来应该还有更多的玩家参与进来。

20、因本案《合作合同》不属于《特许经营合同》,智能酒柜加盟商败诉,10万平台使用费不能退

摆在预制菜门店面前的,除了消费端的复购问题,还有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。

招商部,法务部、财务部、营建部、客户部、企划部、培训部、物流信息部,都在流程中参与哪个环节的工作,这是需要明确的。

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,应当提交下列文件、资料:

《单店营建日程表》

【案例二】

“加盟骗局”常见套路

手游代理0加盟代理平他靠谱吗?手游代理费用也是双方合作的保障,有代理费用才会有相应的合作合同的产生,而合同则是我们相关权益维护的依据。而免费的0加盟代理平台这种一般做得不会长久,且中途失败几率比较大,要么是觉得不行做不起来,要么是本来很看好这个行业,然后经过没计划地瞎搞一通,对这个行业失去信心,充满失望,觉得这个行业根本不行。

▼ 招商加盟全流程与部门对应图

这个保证金酒相当于入门的门槛,就好比你想参加高考,至少得有满足高中教学的知识量才能有机会迎考一样。而这笔昂贵的保证金就是茅台酒厂对经销商的财力的考验,以确定大家是否有承担风险的经济能力。

(一)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(注册)证书复印件;

一、案例提要

2021年4月8日,甲与A公司签订《A品牌酸奶合作授权合同》。该合同“一、授权经营”条款中约定,A公司授权甲为《A品牌酸奶》在蚌埠市五河县XX广场XX幢XX号门面单店经营商。甲需一次性支付加盟费39800元,押金10000元,一年管理费6800元。合作期限为三年,自2021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,加盟费、品牌使用费、押金自签订协议之前交付A公司,交付后不予返还。

二、案例分析

三、法院判决

法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、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、第五百六十五条、第五百六十六条之规定,判决:

四、法院判决

(一)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,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、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。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,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。

(二)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,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。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:

1. 特许人、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;

2. 特许经营的内容、期限;

3. 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、金额及其支付方式;

4. 经营指导、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;

5. 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;

6. 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;

7. 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;

8. 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、解除和终止;

9. 违约责任;

10. 争议的解决方式;

11.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。

一、案例提要

乙等五人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:1.确认乙等五人与甲签订的《某品牌视力加盟合作协议(区)》及其补充协议无效;2.判令甲向乙等五人返还合同价款252万元并以252万元为基数计算的利息;3.判令甲退还乙等五人结算款12208元;4.判令甲赔偿乙等五人损失共计2372120元。

二、案例分析

三、法院判决

综上,一审法院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、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第三条的规定,判决:

(二)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乙等五人返还加盟费200万元;三、驳回乙等五人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
四、法条链接

(一)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(以下简称特许经营),是指拥有注册商标、企业标志、专利、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(以下称特许人),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(以下称被特许人)使用,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,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。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。

一、主体资质不合格

二、特许人未进行备案

三、经营资源具有不可续展的法定期限

四、特许人信息披露不真实或不完整

五、特许人不具备“2店1年”直营条件

六、特许人提供产品的责任

七、特许人无法提供稳定的经营指导、技术支持

八、被特许方对特许经营资源的保护及返还问题。

九、被特许人直接实施侵权行为

十、被特许人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

十一、推广、宣传的法律风险

十二、不正当竞争风险

十二、刑事犯罪

一、基本概念

二、特许经营核心要件

三、特许经营合同内容

四、特许人的备案

(五)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;

五、特许人的披露义务

六、特许人的法律责任

作者:piikee | 分类:加盟排名 | 浏览:43 | 评论:0